2021年,湖南法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强化民生权益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小编梳理了几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一起来看看避雷吧。

随着人民群众经济能力的提高

与消费理念的转变,

美容、养生等服务型消费类型

占据了越来越大的消费市场。

在美容院接受肠道水疗,竟造成九级伤残_法院_判赔11万!

但各种类型的美容院为吸引顾客,

不按规范操作,

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情况

时有发生。

基本案情

2020年8月3日,顾某在湖南省慈利县某美容院接受美容服务时,美容院经营者吴某向顾某介绍推荐了肠道水疗服务,顾某接受该项服务几分钟后,身体出现不适,吴某等人将其送至慈利县人民医院治疗。

2021年7月8日,经顾某申请,慈利县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评定顾某为九级伤残,其损伤与慈利县某美容美发会所洗(灌)肠操作不当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顾某遂向慈利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某美容院及其经营者吴某、赵某、李某连带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1元。

法院判决

慈利县法院认为,慈利县某美容院超越经营范围,为消费者提供具有医疗性、侵入性的美容护理。顾某在接受慈利县某美容院提供的肠道水疗服务后,出现直肠穿孔(外伤性)、弥漫性腹膜炎、乙状结肠造瘘等症状造成顾玉绒九级伤残,经司法鉴定,该损害后果与肠道水疗操作不当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遂判决慈利县某美容院经营者吴某、赵某连带赔偿顾某因本次医疗事故遭受的损失共计.09元。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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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同时,对具有完全行为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消费者而言,在接受美容服务时应有甄别的能力,在未进行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下,贸然接受带有侵入性、医疗性的美容服务,是对其自身健康安全的放任,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也具有过错。该案最终在确定债务份额时根据双方过错大小进行了比例划分,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到了一定的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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