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卓栋 通讯员 陈蔓霆 谭耀广

  记者14日从江门市市场监管局、江门市消委会方面获悉,“3·15”到来之际,江门市消委会征集了6个“江门市2021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并予以通报。记者注意到,6个案例涉及“连环套”消费陷阱、美容消费网贷纠纷、假冒品牌、定制家具“偷梁换柱”、影院3D眼镜强制消费、诱导消费等。

体验美容竟掉入“陷阱”!江门公布2021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扫码中手机?实为“连环套”

  2021年7月19日,陈先生被蓬江区锋鹏商行工作人员游说进行扫码抽奖。随后,商行工作人员表示其抽中了手机大奖,并以兑奖为由诱导消费。在工作人员指引下,陈先生在某APP上充值5000元,获得5000分商城兑换券。当时,商行工作人员一再强调可一次性使用5000分兑换券在该APP的网上商城消费,并把中奖手机免费送给陈先生。但陈先生随即发现兑换券只能分期使用,认为商行存在欺诈行为。陈先生与商行协商无果后前往江门市消委会进行投诉。

  江门市消委会调查后发现,涉事商行的经营范围不包括抽奖式有奖销售,该商行以抽奖为噱头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等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经调解,商行同意向消费者全额退回涉案款项5000元并收回赠送的手机。

  江门市消委会相关人士提醒,面对经营者的新型营销手段,消费者容易落入商家“连环套”消费陷阱,应谨慎对待街头抽奖活动,避免堕入“连环套”消费陷阱。

  体验美容竟掉入“陷阱”

  去年,孙小姐到靓馥国际江门店进行产后修复体验,在该店工作人员诱导下购买价格为25600元的修复套餐。虽然孙小姐表示无法承受这笔支出,但店员仍诱导其先预付5000元定金,余款通过网贷分期支付,孙小姐于是在店员指引下办理网贷。随后该店要求孙小姐在定金之外再支付2060元作为办理贷款手续费。

  随后,孙小姐认为该店修复服务套餐价格不菲,但并没有达到商家承诺的效果,无事前说明就额外收取办理网贷手续费更不合理,遂要求该店退回手续费。双方多次协商不成,孙小姐向江门市消委会求助。

  江门市消委会介入后,进行了两次调解。调解过程中,该店以孙小姐已接受服务为由,认为双方的合同真实有效,按照合约,消费者违约要求退款的,只能退回消费金额的10%。该会指出经营者存在单次服务收费明显过高、服务质量未符合消费者的预期、未提前告知消费者收取贷款手续费等问题。经调解,经营者收取7060元作为已提供服务的费用,退回余下20600元给消费者,并协助消费者办理贷款停止等手续,消费者不需支付其他费用。

  江门市消委会相关人士分析,本案中,该店协议载明“价款不予退还或限制只退10%”的字眼属格式合同条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方式加重消费者责任”等规定,应属于法定无效条款。该人士还提醒,不少医美机构利用营销诱惑吸引消费者负担高额费用或“美丽贷”,消费者要理性文明健康消费,结合自身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理性评估风险。

  “真狼”“假狼”迷了眼

  2021年7月27日,一名消费者前来江海区消委会投诉,其在江海区万达广场室内步行街某成衣店购买了一件七匹狼品牌的衣服。经对比,消费者发现此商品与正品七匹狼的图形标识不一致,认为该处售卖假冒伪劣商品,同时自身权益受到损害,要求商家退款但遭到拒绝。

  经江海区消委会调查,该成衣店门店上方有使用近似七匹狼图形标识的招牌,店内招牌下方有“意大利七匹狼服饰控股有限公司(授权店)” 字样,店内销售的服装和皮带的吊牌都标示有相应图形标识加英文文字“SPECIFIC WOLF”标识,还标示有“品牌:意大利七匹狼”或“意大利七匹狼服饰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的字样,存在与“七匹狼”品牌存在混淆现象。

  经调解,商家同意退一赔三。江海区消委会并将此案作为案件线索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江海区消委会人士分析,此案中,商家使用与驰名品牌近似的标识标志混淆消费者,违反了《商标法》有关规定,误导了消费者,导致消费者误认误购后的直接损失。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本案中商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退一赔三”的标准为消费者提供赔偿。

  定制家具被“偷梁换柱”

  2021年9月,刘先生前往新会区消委会投诉,其于2020年12月在新会区万达广场三楼名为“新会索菲亚全屋定制”的家具店交付42972元,定制一批家具。但家具交付安装后,出现甲醛超标柜体变形等情况。在致电商家总部客服反映时,刘发现总部客服的合同单号与其手中的合同单号并不一致。他认为商家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定制的家具进行“掉包”。

  新会区消委会介入后,该店负责人承认,消费者家具存在质量问题,且部分非其所指定的板材型号。最终,商家同意办理全额退款并额外提供10000元补偿金,以及承诺免费上门拆装并清除现场安装痕迹。

  新会区消委会相关人士指出,该案中,商家试图以劣质或低规格板材代替定制高端板材向消费者进行交付,此种“偷梁换柱”的不法经营行为显然侵害了消费者享有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该人士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全屋定制类商品时,务必在合同签订、交易付款、收验货物三个环节做好把关。

  看3D电影需购买3D眼镜?

  2021年6月7日,冯先生及朋友通过平台购买台山市大地影院的3D电影票。一行人到达后,影院工作人员告知,需要每人另外支付5元购买3D眼镜,否则不允许进场观影。冯先生认为购买电影票时没有提示需要另外购买3D眼镜,影院存在强制消费的行为。

  台山市消委会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精神,3D眼镜是观看3D电影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若影院没有提供相应服务,导致消费者无法达到3D电影的观影要求,则属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影院可以为对3D眼镜有更高品质需求、且自愿购买的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但不能通过制定“霸王条款”强制消费者进行消费。

  “免费赠品”套路多

  2021年1月22日,谭先生前来开平市消委会投诉,反映其于1月15日在开平市华润万家商城一楼,被一位销售人员邀请其到位于商城四楼的“圣尚美容养生馆”免费领取洗面奶。当谭先生前往该处领取洗面奶时,店内一位美容师却要其接受洗面服务,全程没有提及要收取费用。待洗面完成后,商家要求谭先生支付2000多元。事后,谭先生认为店内美容师未曾事先说明洗面服务需要支付费用,但最后却要收费,此举并不合理,要求商家退款但遭到拒绝。

  开平市消委会介入后,双方达成和解,商家退回2000元给消费者。该会相关人士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商家以免费赠送礼品为由,诱导消费者前往接受服务,且没有经消费者同意,在没有明码实价的情况下向消费者收取高额费用,存在强制消费、诱导消费的嫌疑,从客观上明显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以及“公平交易权”等权利,应为消费者办理退款。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黄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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