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份提案建议的叠加影响下,“男性育儿责任”成为舆论焦点之一。3月5日,中国新闻网报道称,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建议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增设生育二孩奖励性产假,“同时最重要的一点,对生育妇女的配偶,也就说男性,他也要陪同生育的妇女,陪同休产假一个月,并且这一个月还应该强制的实施,让男性同胞一起共同承担,养育孩子这样的一个义务。”全国人大代表、太平洋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此前也建议将男性带薪育儿假延长至30天,并强制执行。强化父亲育儿责任,并降低由于育儿责任的性别不平等带来的女性就业困难。另外,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大学研究员蒋胜男早前受访时表示,女性产假和男性陪产假之间的天数差异进一步加大,导致男女员工因生育而对工作的影响程度有着更大差异,可能加剧女性因生育遭受的就业歧视,同时不利于提高男性对育儿活动的参与度,进而降低职业女性的生育意愿。为了给男性更多的时间照顾产妇和新生儿,蒋胜男建议将男性的带薪陪产假增加到30-42天。还有一部分呼声早前已通过网络渠道释放,如澎湃新闻报道的浙江网友建议“妇女休产假,其另一半也必须休同等时间的产假”,浙江省卫健委后答复称,我们会向相关部门反映,供研究完善政策时参考。“从国际经验来看,可以增加丈夫的陪产假。目前我国男性的陪产假最多为一个月,如果将陪产假延长至与女性产假同等的时间,一方面可以减少企业对女性的歧视,另一方面也能促使男性更多地参与抚育小孩的过程,避免现在所谓的‘丧偶式育儿’,即育儿过程中爸爸的缺位。”据北大国发院消息,北大博雅特聘教授、国发院党委副书记、健康老龄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雷晓燕近期介绍道。雷晓燕建议,延长男性陪产假的同时,让产假、陪产假期间的工资由政府来负担,减少企业成本,以此减少企业对生育小孩员工的歧视。另外,随着数字技术发展,特别是疫情期间居家办公给我们带来启示,也应该鼓励企业让需要照顾小孩的员工实行弹性工作制,比如爸爸每周二四、妈妈一三五居家办公,同时可以兼顾照料小孩。另一个现实问题是,产假的延长会否沦为“纸面福利”?澎湃新闻早前报道提到,已有多地网友反映产假延长后企业不执行,官方给出的答复多是,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而这又引发了新的忧虑:劳动仲裁维权了,之后还干得下去吗?光明日报一篇评论文章称,不管是延长男性陪产假还是延长女性的产假,从现实层面看,都会为就职单位增加人力成本,不少男性在面对休陪产假这一合法权益上,同样有着失去工作发展机会的顾虑而选择少休甚至不休。文章指出,延长男性陪产假,不能只停留在看上去很美。如何通过建立灵活的育儿假制度,促进制度落地,这才是关键。(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