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专家访谈今日头条鱼”是什么鱼?商标侵权“今日头条”获赔100万!| 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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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其他市场主体未经驰名商标所有人许可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市场上的一般消费者不能或者可能识别出该驰名商标是否属于为消费者所熟知; 长期的不当使用损害了驰名商标的声誉,破坏了驰名商标与其所有人之间的可靠沟通,淡化了商标的独特性。损害驰名商标显着性的行为,是损害权利人利益的行为,专家访谈属于商标侵权。

“今日头条鱼”是什么鱼?商标侵权“今日头条”获赔100万!_企业合规-嗨玩知识

案例概述

湖南永和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岳阳市平江县,主要生产鸭脖、鸭翅、小鱼、藕片等休闲食品。因为“今日头条fish”、“今日头条smallfish”、“今日头条小鱼”都印在生产的小鱼的包装袋上销售”等,永和公司起诉北京字节跳动公司侵犯“今日头条”商标权,索赔金额1000万元。

“今日头条”商标于2012年11月16日向字节跳动申请注册,并于2014年4月28日获准注册。主要是第9类“录制的计算机操作程序”、计算机软件(录制的)、计算机程序(可下载的软件)、计算机软件(录制的)产品。商标的专有使用期限为2024年4月27日。

2017年5月5日,字节跳专家访谈动公司代表在公证人的见证下,在北京市昌平区百汇购物中心购买了标有“Food First”和“今日头条”的包裹。 《湖南永和食品有限公司》和50盒熟食的鱼形图案。永和公司承认所有食品均为自产,“今日头条”、“今日头条小鱼”、“小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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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证证明,永和公司在其网站官方上同时推销的其他食品外包装上,有“微颈”和“鸭梨粑粑”类似知名那些。互联网企业及产品从本案涉嫌侵权的分析来看,永和公司故意沉迷于“今日头条”手机APP及其热度。

字节跳动公司认为,永和公司不正当地利用驰名商标“今日头条”的商业信誉宣传其产品,专家访谈并在原商标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词语。商标的独特性也会降低相关商标的市场声誉。因此,上述许可行为侵犯了字节跳动涉案商标权的专有权。

最终,法院责令永和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涉嫌侵犯版权的产品,并停止侵犯宣传资料。考虑到字节跳动公司和电影公司属于不同行业,行业差异较大,两家公司之间不存在市场竞争,考虑到商标声誉等因素,永和公司应赔偿的经济损失金额为字节跳动公司是一百万人民币。

一审后,永和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21年1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专家访谈法院进行二审,7月12日,驳回上诉,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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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和二审均认定“今日头条”在相关公众中已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构成驰名商标,永和的行为侵犯了商标权。另一方面,永和公司的被诉行为使其不公平地利用著名商标“今日头条”的企业声誉来宣传其产品,而永和公司则使用了商标原字等词创造了一个俏皮的新用法。这不仅削弱了品牌的独特性,也损害了其市场声誉。

永和公司在其生产和销售的加工鱼肉制品的包装上,突出使用“今日头条鱼”、“今日头条”字样结合鱼形图形。同时,专家访谈影视公司在其天猫网店“吃货第一旗舰店”的产品介绍页面上,强调使用了“今日头条no‘鱼’伦比”字样,并使用了“鱼”字样。今日头条小鱼”。以上永和公司对“今日头条”的使用均包含与案件相关的商标,属于对该商标的复制、模仿,可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属于使用商标。 “今日头条”不是对食品行业常用配料的描述,也不是对小鱼等熟食的味道、制作过程等特征的概括描述。 不在合理解释范围内。

“今日头条”是驰名商标,在被诉侵权时为公众所熟知,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永和公司的侵权指控是通过不正当利用涉案商标“今日头条”商标的商誉获取不正当利益,淡化涉案商标的显着性。以上永和公司的违法所得数额无法计算。但一审法院综合考虑了永和公司的主观过失程度、侵权的性质、范围和后果,以及名人名誉等。综合考虑商标等因素,认定永和公司不宜充分赔偿字节跳动公司100万元的经济损失。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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